第1页共2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3]1号)下发后,楚雄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州委书记丁绍祥亲自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省委对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对全州老干部工作作一次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意见。2023年4月5日,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钱德伟主持召开州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贯彻省委办公厅云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2023年4月13日,州委书记丁绍祥主持召开州委常委第83次会议,听取了州委老干部局局长周仕昌关于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我州老干部工作的意见。经州委常委会议同意,我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已于2023年4月21日正式出台。意见紧密结合楚雄州老干部工作的实际,表达了中央和省委对老干部尊重、关心、照顾的政策。意见充分肯定了广阔老干部在彝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实现彝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全面加快“活力楚雄〞建设步伐的高度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由同级老干部局继续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效劳工作,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医药费和各种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离休干部待遇。要求财政部门要确保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及时到位,并解决好老干部工作部门接收企业离休干部用于管理效劳和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二是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八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同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他们,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时,要适时看望当地的老干部代表。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数的60%返还给党支部。四是明确老干部工作领导第2页共2页体制,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制在老干部局,不占组织部门领导职数。规定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坚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考核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将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