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各单位签订202223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状以及省、市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方法的要求,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主要考评各单党、政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的情况。第三条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工负责、注重实效、群众认可的原那么。第四条本方法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命名202223年度“平安单位〞和表彰20222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依据。第二章考评标准第五条组织领导(12分)1.党委政府重视程度(1分)。将综治和平安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各级党政科学开展观考评体系(不低于考核总分的2023%);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由市综治办评分)。2.责任制落实(2分)。严格实行综治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绩纳入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建立实绩档案;组织部门在提拔考核干部时,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评先、受奖、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由市综治办评分)。3.综治牵头协调作用(2分)。综治委召开3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综治办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标准、发挥作用,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分别到达3人以上,综治办和创立办人员合计到达6人以上;镇政法委员配备到第2页共9页位并专职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含政法委员)配备到位。5万人口以下镇不低于3人(含专职副主任),5万人口以上的不低于4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由市综治办评分)。4.齐抓共管(1分)。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本系统平安建设和系列创立活动;开展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加强综治委成员单位与基层单位挂钩的联系点平安共建工作;落实综治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由市综治办评分)。5.考评奖惩(1分)。定期组织对综治和平安建设进行检查督导,强化考评奖惩;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督办通报、警示、一票否决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