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襄阳市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创立实施方案2023-2023-21按照襄阳市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实施期为2023—2023年。一、工作目标按照襄阳市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3年)中的创立目标,2023年3月,县(市)区(市级部门)、乡(县级部门)、村(企业)三级创立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创立工作全面启动,创立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创立有序开展。2023年12月,创立工作任务根本完成,进行查漏补缺。2023年6月,依照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建设根本标准、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考评方法要求,开展创立工作自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创立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2023年12月,迎接国家的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创立建设工作的综合考评。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襄阳市国家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创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的相关工作,陈启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4个专项工作组。任务推进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创立工作,组织各阶段工作任务评估及验收。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在全市营造平安开展示范城市气氛。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创立工作所需各项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第2页共38页督查验收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平安开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三、创立步骤按照“一年打根底、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创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一)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1.市区及市直部门(2023年1月);2.县(市)区及区直部门(2023年2月);3.镇(办、区)、村(社区)、企业(2023年3月)。本阶段主要工作:1.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创立规划、实施方案;2.对创立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基层创立任务;3.召开全市创立工作发动会,对创立工作进行发动和部署;4.研究制订2023年度创立工作方案;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气氛,发动全民开展创立工作。(二)任务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1、分县(市)区、分部门按照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