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思考与对策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过多年的开展,无论在工作开展上,还是队伍建设上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尤其20x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假设干规定司法解释,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书民事合同的效力后,我们紧紧抓住这次开展机遇,大力开展与探索x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开展,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六统一〞(调解委员会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标准了人民调解工作,使调解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软硬件管理都提升了一个新的层次。但与目前形势开展的需要,尤其与x市特殊政治地位的需要,还有许多方面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思考与探讨,还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亟待我们去研究和解决。新时期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复杂性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种类、灵活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机制与途径,作为其中之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应探索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开展需要,满足社会需求的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强化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充分做好矛盾的防范工作,尽可能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要标本兼治。一方面对发生的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尤其要防止旧矛盾派生出新矛盾;另一方面,要充分做好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从实践情况看,70%--80%的矛盾纠纷来自基层,许多矛盾纠纷都是由小变大,都呈现出一些微小的苗头与征兆,其发生、扩大都有一个开展的过程。因此,人民调解工作应牢牢把握“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前期预防上下功夫,在“防〞字上大做文章,主动做好矛盾纠纷超前的预测、排查、防范工作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已经积累了日常排查和定期专项排查,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等做法与经验,我们应将超前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入与深化,探索出一套更有效、更科学的预防机制,从不同的环节抓好矛盾纠纷的防范工作。今后人民调解工作应重点从“四前〞环节入手,即宣传走在工作第2页共4页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从而使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从思想工作、实际调处到防止矛盾激化各个环节上得到较好地防范与落实,实现“民间纠纷不出社区(村),疑难纠纷控制在街道(乡镇),重大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最终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的发生与扩大,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及时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底建设,保障人民调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