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根据公安部和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公发[201x]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2023年国务院11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公发[201x]13号),自5月份以来,我省精心组织部署,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2023月23日至25日,省政府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省20个市、县(区)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说明,我省的专项治理工作根本到达了目的。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专项治理的根本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海南实际,通过深入排查,全省共纳入专项治理单位5630家。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派出检查组120个,检查公众聚集场所3174家,医院242家,学校、幼儿园2214家,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单位2039家,火灾隐患4523处,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1家。通过专项治理,1804家单位整改完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复查合格,消除火灾隐患6704处(含去年遗留火灾隐患2644处),现正在整改的单位有124家,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还有111家,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023家。治理期间,全省共发出当场责令改正通知书113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68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61份,复查意见书132023份。共罚款单位70家、计34.5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20家,撤消工商营业执照31家,取缔非法经营73家,为遏制我省火灾事故上升的势头,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二、主要治理措施(一)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专项治理。省政府对此次专项治理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吴昌元、符桂花副省长担任正、副组长,省经贸厅、文体厅、建设厅、监察厅等12个厅、局的厅、局长为成员的督查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协调会,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政府在接到XX省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第2页共8页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后,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召开发动大会,并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据统计,全省共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22个,召开市(县)长常务会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86次。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极大地推动了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二)强化主管职责,层层落实治理责任。在去年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起的行业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根底上,省政府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