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新增监所业务总结一、新增业务开展总体情况自修定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我科虽紧紧围绕新增业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但至目前为止,我科已开展的新增业务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以及对阻碍在押人员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二、对新增业务开展的具体措施和做法(一)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自修定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按照高检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我县看守所属中型看守所,按要求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三件,均得到办案单位采纳,具体措施: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我院监所科干警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进行系统全面学习,对刑诉法新增监所检察业务工作高度重视,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我院监所科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加强宣传、告知权利对法律修改后内容向在押人员宣传、公开,在押人员被羁押后,及时告知其如果被逮捕后有权利依法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3、联系沟通、协调配合(1)加强与本院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要加强与本院案件管理、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及时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等根本情况。(2)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对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就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交换意见。(3)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通过与看守所的信息系统联网、监控联网,与看守所监第2页共20页2管民警谈话,与同监室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主要案件事实及其羁押表现;4、坚持原那么、依法开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等原那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应结合实际、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既要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又要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将在押人员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侦查取证进展情况、证据变化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综合评估其羁押必要性的有无和大小,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将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具有悔罪、坦白、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初犯、偶犯、过失犯、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