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延期申请有风险目前,有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超标)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甚至成心拖延申请认定的时间,殊不知纳税人年应纳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方法〉假设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2223]139号)第八条规定,除税法规定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其他个人和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外(以下简称除特别规定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当自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4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在规定的申请期限结束后20日内签发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2023日内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超过上述时间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收入额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下同)全额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报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经认定机关审核批准后为止。为此,纳税人要从三个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准确把握最后申报时间。在税法对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的规定中不管是上述的40日、20日还是2023日,指的都是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不包括每个星期的公休日和国家另外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某纳税人到2023年2月累计12个月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假第2页共3页设在规定的4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也是在申请期限结束后第20个工作日内签发并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那么,其最后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间应该是6月24日(实际工作中的最后时间根据接收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时间而定),即:从3月16日申报期结束起,3月的19日、20日、26日、27日;4月的2日、3日、9日、2023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