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宪法实施的行政法路径一、法制进化中的宪法与行政法(一)法制进化规律法制是人类社会的实践结果,是人类社会自我治理的经验表现形式,是人类社会进化的产物,法制进化过程表达着人类社会的开展阶段。“总结人类社会法制开展的规律可以看出,法制史的开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开展阶段(或时代),即刑法阶段、民法阶段和宪政阶段。〞[1]这是对整个人类社会法制进化实践深刻分析后作出的经验总结。刑法阶段、民法阶段和宪政阶段的划分主要表达在对社会起关键作用的某一类法律标准的表现上。社会需求是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根底,一个社会的法律表现和法律结构是由社会经济开展对法律的需求决定的。在刑法社会阶段,法律标准的出现首先是在自然经济根底上满足统治秩序的需要,法制的目的主要是以强制迫使人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将法律作为专门威慑的工具和惩罚工具,将法律视作国家暴力的机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强权秩序。到了民法社会阶段,法制虽然也有刑事法律标准,但与刑法社会阶段相比有了根本性的不同,法律标准在满足了统治秩序之后,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要求法制来维护人身自由和财产自由,民法阶段的法制,确认和保证社会主体的时机均等,成认社会资源的差异拥有,为模糊的权利提供明确而稳定的基点,使人们享有更广泛的意志自由和自主权利。到了宪政阶段,社会开展要求法制对权利的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宪政阶段的法制不仅要扩充权利的内涵和范围,还要突出对国家权力的控制来建立更多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二)宪政阶段的宪法与行政法在宪政法治阶段,宪法和行政法构成了法制的核心内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宪政关注的焦点,在对待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上,宪法与行政法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官民〞平等的法治理念。宪政阶段的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律精神上共奉“法律面前权利与权力平等〞的法治理念。宪政阶段的平等不仅是公民权利间的平等和行政权力对待公民权利上第2页共13页的平等,而且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等。普通法系之所以不对普通法进行公法和私法严格区分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就是为了强调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要受同一法律支配、同一法院管辖,只有这样,才以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那么,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宪法的平等理念已被广泛接受,但传统对行政法的误解———行政法是一种不平等的法———还在延续。实际上,“无论是个人或政府都平等地受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