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核准校对的“16字”方针文稿核准校对的“16字”方针核文把关是提高办文质量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党政机关的公文,事关工作的全局,一个提法不准,一个数字有误一两个错别字,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因此,办文的过程一定要慎之又慎。作为办文人员,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以很强的使命感,尽心尽职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努力提高核文把关能力。在核文把关的内容上要做到“六看”提法准不准在公文中往往会有一些新的提法、新的观点、新的表述,一定要关注这些新的提法是否稳妥准确,有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一看这些提法有没有什么出处与党和国家的文件、上级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指示、中央媒体的重要社论、有关的政策规定是否一致。文字通不通由于受理论素养、知识积累、认识问题角度等方面的制约,起草的公文出现文字不通不顺、疙疙瘩瘩的情况,不奇怪,也不少见。办文人员对审核文字应有独特的视角,能够发现这样一些问题:主题思想表述清楚了没有,公文要表达什么意思,能不能让人看得明白;有没有明显的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应注意避免使用那些生僻的、自造的、不够规范的词句和表述;有没有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有没有重复交叉、前后矛盾的地方。数字实不实在机关的公文中,经常要涉及一些具体数据,这些数字往往关系到政策规定的制定依据,工作部署的量化指标,典型事例的可信证明。数字不实不准,直接影响到整个公文的权威性、准确性。所以我们不能轻视对公文中数据的审核。①防止数字用得不准。比如同一数据前后不一致,合计数字与分项数字不符,主件的数字与附件的数字不同等等。②慎用、少用或不用绝对化的概括。比如“达到100%”“全部”“无一例外”“没有一人”等等。③防止公文数字表述不当。比如“约占30%左右”、把“增加了”说成“增加到”等等。格式对不对机关的所有公文都有规定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强调严格按统一的要求办,凡是不符合规定格式的都要纠正过来。做到格式完整,标准统一,使用恰当。材料全不全报送给领导的呈批件,一般分主件和附件,主件中提到的问题和有关政策规定,应附原始材料,并在主件中作必要说明。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引用政策规定和领导指示的,应附有关文件、材料,并将引用部分用红笔标出;落实批办事项的,应附批办原件或复印件;办理请示、商办事项,应附有关单位的请示件或商办函;涉及经费的事项应说明经费开支科目,并列出预算清单;建议以机关名义发文或答复问题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