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宣传服务协议企业年度宣传服务协议甲方:XX乙方:XX为提升甲方企业形象,增强品牌推广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达成本宣传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形象咨询策划、企业视觉识别系统使用培训、办公及宣传系统用品开发制作、重要活动策划等。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提出本协议外的服务需求,双方可就费用调整、交付成果、交付时间等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作期限1、本协议下甲乙双方合作期限【1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2、本协议合作期满前,若甲乙双方有续约意向,应在合作期满前三十日续签本协议。如双方未达成续约意向,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且甲方依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下价款后自动解除。三、结算方式1、本协议下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00。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下价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协议合作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下剩余70%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小写)¥。2、甲乙双方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额若超过本协议下价款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甲方依约向乙方支付超出费用。四、双方责任1、甲方a)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图文资料和项目协助,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基础图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b)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后,应及时给予审验并反馈意见。若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成果交付时间拖延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c)对于甲方已确认的最终设计稿,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或新增设计内容、重新制作物料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d)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本协议下价款的双倍收取违约金。2、乙方a)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及甲方要求,按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b)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全部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索赔或诉讼的则因此加诸于甲方的一切责任及全部债务以及因此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