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农业局各科(室)工作职责一、局办公室工作职责1、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收发、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2、负责对外公共关系、协调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3、归口管理机关内部事务、负责机关财产管理等工作;4、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5、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落实政策、人事档案等工作;6、承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除尘滤布建议复办工作。二、人事科(加挂法规牌子)工作职责1、负责局直属单位职工劳动工资、科技人员管理、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工人技术职务晋升评聘等工作;2、负责系统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3、负责拟定全区农技人员队伍建设规划;4、指导和组织全区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资制度改革;5、指导管理全区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6、负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开展农业法规的宣传和培训;7、承担农业行政执法的复议工作。三、财务科工作职责1、负责农业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计划管理;2、负责编制事业费和各项支农资金预算方案,并做好安排落实工作;3、搞好本系统的财务审计;4、指导农业局行政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5、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利用。四、农业科工作职责1、负责研究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种植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合理利用资源;2、抓好种植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项目及重大技术推广项目;3、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4、组织种植业优良品种的培育和农科先进技术项目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5、依法负责对农作物传统优良品种的保护工作;6、加强农作物植保植检工作;7、组织对化肥、农药、种子(苗)等的质量监督、检查、鉴定、登记工作;8、开展种植业政策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生产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9、指导全区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良工作;10、负责全区种植业区划工作。五、畜牧科(加挂渔业科牌子)工作职责1、制定畜牧业和动物防治、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制定草地(草山)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措施;3、负责组织全区畜禽品种、畜产品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4、负责畜禽商品基地建设工作及退耕还牧工作;5、负责审核发放种畜禽引进、畜禽饲养场(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