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2020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XX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照《XXX党支部工作细则》和《XXX系统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党组织建设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关系在XX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可将范围扩大至向XX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第二章支委分工第三条公司党委下设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支委分工如下: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学习教育、会议安排工作,负责创先评优工作。纪检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青年委员:负责做好群团建设工作。第三章组织生活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二)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第六条党日活动。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