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上饶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打造“全域、全景、全时空”的江西省全域旅游样板景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时间安排。原则上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3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3.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结合换届,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完善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启动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提供源头活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二、选优配强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