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X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公司文件行文严谨、阅读规范、办理高效、推进文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公司党委、纪检、工会、团委公文处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四)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各部室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六条公司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版记、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必要时可添加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一)发文单位标志。由“XXX有限公司”或者“XXXXXX”加“文件”二字组成。公司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联合发文,发文单位标志可以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的名称,也可单独使用主办单位的名称。同时标注联署发文单位时,应分行连续标注所有联署发文单位名称,一般主办单位在前,并将“文件”二字置于联署发文单位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二)发文字号。由公司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单位标志下空二行的位置。平行文、下行文居中排布,上行文居左空一字编排,右侧对称位置标注签发人年份要用四位年代号,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为公司在一年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