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学报2023年4月第2期(45)Apr.,2023,No.2,Vol.45∗[作者简介]周天京,男,贵州福泉人,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熊蕊,女,贵州平塘人,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研究方向为刑法学。①即: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②经查,被告Y镇政府在一二审诉讼过程中均没有提交其他证实其做出的系列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仅举证一份另一案件的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的案由仍然是龙某某要求确认房屋行政强制违法,在裁定书里,法院对系列行政行为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催告拆除违章建筑等过程予以认可,但因龙某某错列被告且在法院释明后拒绝变更导致其诉求被法院裁定驳回。在该次行政审判过程中,被告Y镇政府提交了证实其做出系列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妨害公务罪的认定:基于一个强制拆除案∗周天京1,熊蕊2(1.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贵州都匀558000;2.都匀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贵州都匀558000)[摘要]城镇化进程中符合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的公务主要集中在妨害行政执法行为,注定了妨害公务罪的判断要从刑法和行政法上“双向奔赴”进行,不可割离。公务合法性的判断应该采用形式加实质说,坚持行为时标准,事后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救济途径解决的公务合法性问题不应溯及行为时。在法秩序统一性视野下,对行政诉讼裁判为违法的行政行为,刑事诉讼中需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实质审查,不能唯前置法是从。[关键词]城镇化;妨害公务罪;实质审查;法秩序统一性[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5639(2023)02-0079-06DOI:10.14091/j.cnki.kmxyxb.2023.02.009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城镇化历史进程是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非农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变的过程。城镇化在农村地区并无城市直接作用和影响的情况下,伴随着对村民所承包的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的处理、人口安置和拆除违章建筑等的推进。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特别是征地拆迁领域因利益分配不公、执法不规范等引发不少矛盾,部分地区还引发恶性群体事件使之成为城镇化进程和法律适用的焦点难点问题。失地失房村民妨害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