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IGATION航海10MaritimeCaseAssemble海事法苑海关查验期间的货损责任认定海关查验期间的货损责任认定——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丹马运输股份——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丹马运输股份有限公司(DANMARLINESLIMITE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有限公司(DANMARLINESLIMITE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文/上海海事法院朱杰李啸飞〖提要〗海关查验期间发生货损属于承运人责任期间。但在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负责搬移、开拆和重封查验货物的情况下,在此期间遭遇雨淋湿损,不属于承运人及其代理人过失,承运人可予免责。〖案情〗原告: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苏黎世保险)被告:丹马运输股份有限公司(DANMARLINESLIMITED)(以下简称丹马公司)2019年3月,案外人曼胡摩尔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胡公司)委托丹马公司运输一个40ft集装箱由德国艾希巴赫至中国上海。丹马公司为此签发清洁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曼胡公司,收货人为曼胡摩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胡上海公司),货物描述为65箱车用滤芯,运输方式及条件为整箱货门至场(DOOR/CY),运费到付。该集装箱货物于2019年4月5日运抵并卸载于上海洋山港三期码头堆场,4月8日转栈至芦潮港辅助区。4月9日,涉案集装箱货物在芦潮港辅助区进行全部掏箱接受海关查验,曼胡上海公司的进口报关代理上海远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聘公司)派员在现场协助查验。因场地条件限制案涉货物系露天查验,查验完毕准备重新装箱时突降暴雨,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拿雨布遮盖,但由于风雨过大,部分货物被雨淋湿。4月12日,案涉货物转栈换单后提离芦潮港辅助区至收货人曼胡上海公司指定仓库。事后,根宁翰保险公估(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估公司)对案涉货物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理赔货损金额为人民币135575.04元。苏黎世保险作为货物保险人依照保单向被保险人曼胡上海公司进行了赔付。苏黎世保险诉称,涉案货物系在丹马公司运输途中受损,丹马公司作为承运人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判令丹马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及相关利息。丹马公司辩称,涉案货损发生于海关查验期间,载货集装箱已提离堆场,非属承运人责任期间,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货损系因收货人及其货运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时未尽谨慎管货义务,导致已掏箱的货物遭受雨淋湿损,应由收货人自行承担。〖裁判〗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主要争议为承运人责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