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划建设49RESEARCH研究空间规划2018年3月13日,伴随着自然资源部的成立,我国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发展步入新的历史时期。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之一是到2020年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面对改革任务倒逼的这一窗口期,要从过去的多规并存到全面建立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时间紧,任务重,挑战大,如何把这项事关国家治理大局的改革做得更好,需要更多的真知灼见为改革添砖加瓦。为此,特开设“空间规划”专栏,邀请领域内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专家学者从多样的视角与维度撰文与读者分享交流,以期助力与新时代所匹配的规划理念与理论体系、规划语言与表达体系、规划方法与技术体系、规划法律与制度体系的更好建立。研究|RESEARCH村庄规划的困境:现实与目标的背离乡村规划体系缺位下“多规分立”的村庄规划“多规分立”的村庄规划我国的村庄规划可以追溯到1979年由建委和农委引导的农房建设工作。1993年,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提出“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同年,建设部颁布《村镇规划标准》,这是当时关于村镇建设规划最为详实的技术标准。2008年,《城乡规划法》明确乡村地区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规划从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层面。随着城镇化发展导致的城乡资源配置取向的不断调整,村庄规划体系经历了雏形期、成长期和完善期1。不同部门和地区为解决特定的问题,开展了名目繁多的村域尺度的规划实践。如江苏关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广州关注村民的宅基地建设诉求,上海关注农村土地整治,浙江关注美丽乡村建设设计。规划类型包括村庄建设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美丽乡村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特色田园乡村、村土地利用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等。由于规划目标、委托主体、技术标准差异,有的村庄已经多次开展不同类型的规划。这种“多规分立”的局面难免造成村庄规划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规划的有效性、实用性饱受质疑。乡村规划体系缺位下的村庄规划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乡村规划体系近于空白。从1994年建设部颁布《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开始,国家层面开启了对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及技术评审的探索,也开展了一定的实践。2006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颁布,乡村发展的内在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