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思考刘亚军*邱慧《摘要: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尝试,对于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培养单位的实施方案,分析了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理念和项目实施中标准化与特色化的关系、高校与联合培养单位的关系、法学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的关系、境内培养和境外培养的关系等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订单式”培养、“学徒制”培养、海外培养等项目实施的具体建议。关键词:法治人才培养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人发展,机遇和挑战对我国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刘亚军,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邱慧,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投资法、国际能源法。256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思考要求。面对现实需求,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在国际舞台上,维护中国利益、代表中国立场、深人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处理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这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和形象不相匹配。?在我国各类涉外法治人才均比较稀缺的情况下,涉外律师的匮乏尤为严重。据司法部统计,中国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52万余人,但涉外律师仅有1.2万余人。@在涉外律师中,有参与跨国诉讼、国际仲裁、贸易争端解决经验的律师更是凤毛麟角,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2021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选取15所高校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试点培养涉外律师,标志着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就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特别是法律专业硕士培养而言,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无疑是一个新生事物。《通知》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定位为“支持有关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具有中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