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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07.03-2017 两措管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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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维公司沂水检修基地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07.03-2017 两措管理标准 新能源 公司 沂水 检修 基地 企业 标准 2208.07 03 2017 管理
Q/CRPHDYW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大 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07.03-2017 两措管理标准 2017-11-25 发布 2017-12-25 实施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 发 布 _ _ Q/CRPHDYW 2208.07.03-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职责与权限.1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总经理.1 4.2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助理总经理.2 4.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2 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技术支持/集控运营部.2 4.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第一责任.2 4.6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副职.2 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专责.2 4.8 运营现场设备维护主管/值班长.2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3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3 5.2 一般要求.3 5.3 编制依据.3 5.4 编制范围.3 5.5 实施与监督.4 5.6 效果评估.4 5.7 回顾.5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5 7 检查与考核.5 8 报告与记录.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表格样式.7 Q/CRPHDYW 2208.07.03-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Q/CRPHDYW 2301.01.02-2017企业标准编写管理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EHS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 伟。本标准审核人:丁 洋、张文林、王艳军。本标准审定人:刘华巍、薛立国。本标准批准人:苏 彤。本标准由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EHS办公室归口管理。本标准2017年首次发布。Q/CRPHDYW 2208.07.03-2017 1 两措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两措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各部室、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两措计划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164.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2686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796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两措“两措”:是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3.2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 是指: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等。3.3 反事故措施 是指: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4 职责与权限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总经理 4.1.1 负责审批运维公司“两措”资金需求签报;4.1.2 负责审批运维公司所属运营项目“两措”考核工作。Q/CRPHDYW 2208.07.03-2017 2 4.2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助理总经理 4.2.1 负责审核运维公司“两措”资金需求签报;4.2.2 负责审核运维公司所属运营项目“两措”考核工作。4.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 4.3.1 负责监督运维公司所属运营项目“两措”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技术支持/集控运营部 4.4.1 负责对运维公司所属运营项目“两措”执行提供技术支持。4.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第一责任人 4.5.1 负责审批本单位年度“两措”工作计划;4.5.2 负责审批本单位年度“两措”总结报告;4.5.3 负责审批本单位“两措”执行考核工作。4.6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副职 4.6.1 负责审核本单位年度“两措”工作计划;4.6.2 负责审核本单位年度“两措”执行考核工作;4.6.3 负责审核本单位年度“两措”总结报告。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 EHS 专责 4.7.1 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4.7.2 负责监督本单位“两措”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4.7.3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两措”总结报告。4.8 运营现场设备维护主管/值班长 4.8.1 负责制定本单位反事故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4.8.2 负责组织执行本单位反事故措施执行情况。4.9 运营现场检修巡操岗/点检/值班员 4.9.1 执行“两措”工作计划。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两措”计划是一种组织计划,牵涉到各方面的工作,它必须在其它计划(年度大修、技改工程、材料供应、财务等计划)之前提出项目,以便纳入有关计划进行落实。5.1.2“两措”计划是公司内部的工作计划,由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根据运维公司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EHS 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在报送规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Q/CRPHDYW 2208.07.03-2017 3(大修、技改工程)、商业计划时一并上报,并注明哪些项目是“两措”计划的项目,以便逐级优先审核批准。5.1.3 对重大“两措”计划项目应在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管理会上讨论,并征求各运维公司各部室意见,批准后的计划应报送 EHS 办公室、技术支持部、集控运行部,以便监督实施。5.1.4 公司领导对全公司的“两措”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安排的落实负责。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落实,并采取措施保证“两措”计划的全面落实。“两措”计划的基础上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保证质量者,应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5.1.5 公司应优先安排“两措计划”所需资金。安排计划所需资金必须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技术支持部、集控运行部应监督“两措”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持,EHS 专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还应定期向运维公司EHS 办公室报告“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5.2 编制依据 5.2.1 本公司尚未完成的防止事故对策,或虽已完成但效果不佳,可能会再次引起事故者,以及足以造成事故的障碍的防止对策。5.2.2 上级机关颁布颁发的反事故命令、指示、通报、措施在本单位应执行者。5.2.3 根据平时掌握的设备运行、检修、测试情况,有造成事故威胁者。5.2.4 根据年度可靠性指标统计、分析、评价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严重威胁电网、风场安全运行者。5.2.5 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需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增添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和地方。5.2.6 不符合部颁规程规定,有可能引起事故而必须改进、改造者。5.3 编制范围 5.3.1“安措”计划范围 5.3.1.1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5.3.1.2 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噪、防振、防高温等。5.3.1.3 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卫生所必需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PPE、安全标识等。5.3.1.4 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如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5.3.1.5 其它: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注1:有关员工福利、正常发放的防暑、防寒用品等计划不纳入“安措”计划。5.3.2“反措”计划范围 5.3.2.1 按照国家能源局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5.3.2.2 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5.3.2.3 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以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5.3.2.4 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注2:已在规程、制度中加以明确的反事故措施不再纳入“反措”计划。Q/CRPHDYW 2208.07.03-2017 4 5.3.3 编制要求 5.3.4“两措”工作计划完成初编后,运营项目副职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本风电场年度“两措”工作计划(见附录表 A.1)进行讨论确定,落实技术方案、资金、计划完成期限等。5.3.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每年的 12 月 15 日前,应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两措”工作计划,经本单位 EHS 第一责任人审批后,上报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技术支持部、集控运行部监督执行,并技术支持。5.3.6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各运营现场每年 1 月 10 日前应下发“两措”工作计划,每年 8 月组织一次“两措”计划调整工作。5.4 实施与监督 5.4.1 年度“两措”计划下达后,将“两措”计划纳入到日常维护、预防性试验、定检或技改项目等月度生产计划中予以执行,按计划完成。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整改工作进行实施。5.4.2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应监督“两措”计划实施,技术支持部、集控运行部应对两措执行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掌握所属项目“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4.3“两措”计划实施后,各单位 EHS 第一责任人或分管 EHS 副职应及时组织验收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各运营现场应及时进行整改。5.4.4 EHS 办公室对“两措”计划未按期完成或存在质量问题者,依据企业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报请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总经理审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5 效果评估 5.5.1 运营现场 EHS 管理岗月度检查本单位“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并将发现问题在本单位月度分析会中进行通报,制定下阶段改善计划。5.5.2 各运营现场 EHS 管理岗、设备维护主管/值班长每半年对“两措”实施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和分析(见附录 A.2),对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运营现场 EHS 管理岗每年 6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前应对本单位的“两措”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存在效果、改进意见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书面报告,报本单位管理层审批后报送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督促推动“两措”计划的落实,并为制定下年度的“两措”计划提供依据。5.6 回顾 5.6.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将“两措”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会中,对所属运营项目“两措”完成情况进行回顾。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 表1给出了基于本标准识别的风险及控制。表1 管理流程风险识别及控制 流程目标/要求 关键步骤(编号)与描述 关键步骤 责任部门、岗位 风险事件 风险成因 控制措施 Q/CRPHDYW 2208.07.03-2017 5“两措”编 制 两 措 计划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光伏电站“两措”失控 未按照要求编制“两措”计划 运营现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符合本单位“两措”计划,报请上级公司后执行。7 检查与考核 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内容如下表2所示:表2 检查与考核内容 8 报告与记录 表3 给出了执行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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