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学报JournalofAnyangInstituteofTechnologyVol.22No.1(Gen.No.121)Jan.,2023第22卷第1期(总第121期)2023年1月DOI:10.19329/j.cnki.1673-2928.2023.01.011农村环境治理中社会组织功能的低效化及其应对陆雅静(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6)摘要:社会组织作为农村环境治理多元主体之一,在当下的农村环境治理中面临重视度不够、角色定位模糊、管理水平滞后、制度薄弱等低效化表现。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治理困境,优化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发展新时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提升社会组织信任度、明确社会组织角色定位、提高社会组织专业水平、保障社会组织机制建设。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社会组织;功能低效化;治理机制中图分类号:F323.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28(2023)01-0044-05工业化和城镇化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稳步向前的同时,却给广大地区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在许多农村地区,由于工业污染排放、土地随意开采、资源掠夺性开发等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综合发展,也逐渐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我国农村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超半数,农村发展建设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如今的农村,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已经由起初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逐渐转变为现在的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农民等多元主体共治模式。目前学界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从多元主体层面分析在治理过程中政府组织机制、村民环境参与、企业生产实践、社会组织调节监督的行为影响及实施路径。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中介”,在农村环境治理中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例如,冯旭提出在构建农村生态环境共同体的进程中,各类社会组织及广大的社会公众在地方环保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他们的力量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行为,同时也能够时刻影响到地方基层政府和工业企业的环保治理参与[1]。戚晓明从多元主体共治出发,分析各主体角色定位,提出“三社联动”的实践方法,使社会组织在立足公益的同时,发挥其自主性,协助政府、社区创新农村环境治理路径[2]。运迪在以社会力量主导类型的农村环境治理中得出要积极开放社会治理空间、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和提升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