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前言PREFACE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为了便于大家掌握《条例》重点内容和核心要义,制作这份图文并茂的“导视图”和“说明书”,以期对大家做好党支部工作能有所帮助。01党支部的“三大定位”三大定位党的基础组织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02党支部的“七项职责”教育党员管理监督组织群众宣传服务凝聚七项职责03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2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3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504党支部设置的“六种方式”党支部设置的“六种方式”1.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2.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3.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4.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5.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6.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的,应当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05党支部成立的“两个程序”党支部成立的“两个程序”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