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君子公民君子公民”的权利基础与道德边界的权利基础与道德边界马俊[摘要]“君子公民”理论作为一种儒家现代化的“身份转型”方案,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需要厘清其权利基础和道德边界,亦即正确处理权利与道德的关系。一种可能的辩护是:君子公民是道德主体与权利主体的双向互补,借鉴罗尔斯所刻画的两种道德能力,可以化解其双主体的内在冲突。一方面,君子公民的行动逻辑仍然基于权利主体,其基本行为规范与公民道德体系是相容的;另一方面,君子公民又是一个道德主体,他不局限于以权利为核心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还追求个人的美德与群体的共同善,通过道德自律寻求内在超越,从而实现更高的自我价值。[关键词]君子公民;权利个体;道德主体;权利优先于善;美德[作者简介]马俊,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讲师。近年来,“君子公民”作为一种儒家现代化的“身份转型”方案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讨论。这一方案旨在将传统君子与现代公民融合为一种新型的人格范式,从而实现传统君子道德的创造性转化。笔者也基本认同这一思路。但是,“君子公民”理论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因为首先,公民理论本身并不是一种内在统一的理论,例如自由主义者强调公民基本的自由权项,而共和主义、社群主义者强调政治自主性与公民责任,美德主义者则强调公民美德。其次,君子理论的融入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君子是传统儒家语境中的理想人格,公民则是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身份主体,二者既有古今之别,亦有中西之异,君子理论在什么程度上可以补充公民理论,这需要妥善回答。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是,假若一个君子同时是一个公民的话,那么君子的道德认同与公民的身份认同是否存在冲突的可能,又如何化解这种冲突?换言之,君子公民的权利基础与道德边界如何厘定?这些问题彼此勾连,又直接关系到“君子公民”理论的证明和成立,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一、身份转型一个君子能否同时是一个公民?这可以说是百年中国“身份转型”(transformationofidentity)议题的核心之问,学者回答这一问题的立场与观点的演变,本身就构成了近现代思想史的重要脉络。史家梅因曾指出,“从身份到契约”“个人代替家族”,是所有进步社会运动的一个共同点[1](96-97)。中国近现代史的演变无疑印证了这一观点,从君子到公民正是这样一种身份的转变。然而,我们要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