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闽委工综﹝xxxx﹞xx号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闽委组综﹝xxxx﹞xx号),自xxxx年x月x日起,省直机关党费上交比例调整为:省直机关党工委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xx%上交省委组织部,省直党工委留成xx%,省直各单位留成xx%。为了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党费收缴x、党费收缴要严格按照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xxxx﹞x号)的通知要求,按月足额收缴。各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时间要求是:党支部按月将党员交纳的党费上缴给机关党委(总支),不得将现金存放于办公室,不得半年或一年交一次,不得截留、使用或挪作他用。机关党委每月及时到银行“现金交款”或通过“银行解款”;各单位机关党委每季度持凭证到工委组织部开据“党费缴款收据”。x、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对所属支部党员“工资基数”和“应缴纳党费”实行审定制度,做到每年审定一次;对调资部分要及时组织补交,确保符合中组部规定要求,按时、足额收缴。要对支部、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收缴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工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x、为确保党费收缴安全、规范,基层党组织在向上一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要逐步推行“银行解款”的办法,尽量减少现金缴款。不得将党费用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与银行和基层单位核对,避免错漏。二、党费管理x、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费的具体管理由各单位机关党委承办。要指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财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能与其它经费混用,不能按其它款项存入银行。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收缴的党费先要全部入账,xxxx年x—x月份仍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xx%上缴党工委,xxxx年x月x日起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xx%上缴党工委。党费账务的管理要吸收专业财务的做法,凭“党费缴款收据”和银行交款凭证记账,同时做到账目清楚,凭证相符。党费账簿归档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做好归档保管,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x、党费应当存入指定的五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