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一、递交和接受入党申请书第一阶段申请入党1.审查递交程序2.审看入党申请书3.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4.建立发展党员档案二、党组织派人谈话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2.记录谈话情况。一、递交和接受入党申请书第一阶段申请入党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由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以下工作:1.审查递交程序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一般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一、递交和接受入党申请书第一阶段申请入党2.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成长经历是否清楚、对待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审看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附参考模板1-1);审看入党申请书是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入党,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入党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以及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一、递交和接受入党申请书第一阶段申请入党3.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应及时向入党申请人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附参考模板1-2)。4.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党支部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后,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后续相关资料应及时装入党员档案(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具体要求见本规程第二十五条)。二、党组织派人谈话第一阶段申请入党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审核合格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时间和任务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一般由支部书记安排,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落实。二、党组织派人谈话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