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会2015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实施方案》•党组织•2015年3月上旬启动•5月1日前完成•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即启动•8月15日前完成•条件成熟可在7月15日前完成•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31日)•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集中整顿•组织审计•开展培训•实施阶段(4月1日—8月31日)•组建好选举工作机构•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把握候选人条件•做好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积极推行承诺制度•精心组织选举•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3-5名成员奇数为宜原则上与上届一致•居民代表会议•委员会主任由社区书记经合法推选担任•书记作为候选人的应由社区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经合法推选担任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1、组织居民学习有关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法制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审查参加选举的居民资格,公布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发放参选证;•5、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提名推荐、协商候选人,审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6、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时间、投票地点、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