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清廉明鉴2004年立秋前后,正是玉米抽穗期,这是决定玉米产量的关键期,也是玉米生长周期中发育最快的时期,此时施肥最关键。沁县7个乡镇99个自然村1790户农民几乎同时发现田里的玉米苗自下而上变得枯黄,生长速度也明显放缓。经过鉴定,原来是农户们使用了假化肥,鉴定结果一出来,遭受损失的农民们着急上火,只能到上级机关上访请求政府做主,减少其损失。这时,王天祥主动站出来,他来到农民们身边,告诉众人他是沁县法院院长,一定会用法律手段还大家一个公道。情绪激动的农民们顿时吃了定心丸,上访的冲动顿消。他又怕他们饿肚子,赶忙领到法院让食堂煮一锅面条给大家吃。农民们吃着热乎的面条心里很温暖,纷纷安心回家等消息。送走乡亲们后,王天祥并没有歇下来,当晚就召集案件有关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案件详情。第二天一早,他就到遭受损失最严百姓法官王天祥(山西)杨挺王天祥(1960—2008),山西沁县人,生前任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真正诠释了人民法官捍卫法律尊严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忠诚本色。据统计,他任职沁县法院期间,直接接待上访群众3000余人次,主持调解和息诉罢访案件200余件,受到他直接帮助的贫困弱残涉诉群众近百人,沁县当地干部和群众称他是“百姓法官”“亲民院长”“忠诚践行‘三个至上’的楷模”。他逝世后,事迹被拍成电影《亲民院长王天祥》,感动了千百万人。2008年12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他为“全省优秀法官”,追记一等功。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胸怀大局担当干事王天祥在工作中总是从大局出发,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当时,沁县因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纠纷等,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主要原因还是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对国家政策认识不够深入。这些群体性事件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且不利于社会的长久稳定。每当这时,王天祥从不推辞,总是在最需要时出现在上访群众面前,搭建起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任桥梁,从法律角度,运用司法手段帮助群众,并最终化解矛盾。王天祥42清廉明鉴重的农田实地察看受损庄稼,又到销售假化肥的店铺摸排暗访,基本掌握了案件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回到法院后,他召集人员讨论制定方案:耐心沟通说服,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引导受损农户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稳定群众情绪,劝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