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卷第1期极地研究Vol.35,No.12023年3月CHINESEJOURNALOFPOLARRESEARCHMarch2023[收稿日期]2021年10月收到来稿,2022年4月收到修改稿[基金项目]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项目(1031-23320085)资助[作者简介]马金铎,女,1999年生。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海洋法与极地法律研究。E-mail:mjd_cupl@163.com《马德里议定书》的背景、发展与启示马金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摘要《马德里议定书》的出台背景、谈判过程与晚近发展反映了环境保护目标在南极国际治理中从无到有,从边缘到中心的地位变化。从《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到《马德里议定书》,南极条约协商国在南极治理中的核心理念从资源利用转移至环境保护。历经六年具有“非正式外交”和“个人外交”特色的谈判,《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于1988年通过,但其因受到联合国质疑、环保组织及南极条约非协商国的多方反对等因素而无法生效。1991年,禁止南极矿产资源活动并建立了南极环境保护制度的《马德里议定书》通过,标志着南极条约体系中环境保护目标的确立。2005年《马德里议定书》附件六通过,其为南极环境保护制度设立了责任义务,大大提升了各国进行南极科学考察活动的门槛,但至今仍未生效。当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南极国际治理的关键目标之一,也是其核心议题与博弈工具。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与科考大国,我国应尽快出台南极环境保护专门立法以落实条约义务,并立足科学考察优势,利用协商国地位和权利积极争取南极事务话语权,以增强我国在南极的实质性存在,维护我国南极权益并推动南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关键词《马德里议定书》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南极环境保护doi:10.13679/j.jdyj.202100880引言1991年10月14日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的第11届南极条约特别协商会议上,订立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后被简称为《马德里议定书》,该议定书因为“将南极指定为自然保护区,仅用于和平与科学”而闻名于世。《马德里议定书》的诞生过程颇为波折。1959年《南极条约》通过“冻结”主权主张的规定搁置了国际社会对南极领土主权问题的争议,并确立了南极和平利用和科学研究的目标,创造了由《南极条约》协商国在协商会议上以“协商一致”方式进行表决的决策机制,为国际社会就其他南极议题的商讨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达成奠定了基础。对于在脆弱的南极生态环境中开展任何活动都要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和各国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问题,《南极条约》均未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