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汇编XXXX公司董事会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第四条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做好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第十条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第十一条相关项目如有必要,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评审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五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六条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第十七条决策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