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经验材料(翟镇煤矿2012.4.10)探索推行“1234”,保障职业安全健康----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近几年来,翟镇煤矿在山东能源及新矿集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基本要求,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监督,努力改善作业环境,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了新发职业病病例和职业危害事故,促进了矿井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300多天。2011年,翟镇煤矿被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命名为“山东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先进单位”。这是翟镇煤矿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上多年努力的结果,更是对翟镇煤矿逐步探索出的“1234”工作方法的肯定。一、建立“一个体系”,从制度源头确保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是保障工作开展的根本,一个依制度建立的统一且管理有序的体系,则是保障工作开展的前提。翟镇煤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意见》(鲁煤安管〔2011〕146号)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意见》(新矿安字〔2011〕4号)的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界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翟煤发字〔2011〕54号),明确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考核管理办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规范和完善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管理,建立了一个从煤矿领导到区队、部室到每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各领导责任,保证体系管理渠道畅通。明确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党委书记、安监处长、工会主席和各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由矿长安排,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全年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分工考核标准,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监督,保证管理渠道的畅通,为有效控制危害职业安全健康情况的发生奠定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