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中心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建设精神,实施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心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现将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1、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江岸建设的意见》作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纲要,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江岸区法治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的根本要求,全面执行《江岸区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核心要点。2、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并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完善普法队伍,针对重点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素养提升工作,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引导带动全体人员学习、运用法律知识。实行法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充分调动科室的积极性,实现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普法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3、实施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行政办公会制度,执行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必须经由行政办公会决议机制。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和先决条件,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议过程作为重大决策的根本原则,同时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通过协商、审查、表决等一系列程序,全面提升中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4、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中心积极落实区委印发的《关于在政府工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与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咨询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核心业务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涉法咨询论证上的积极作用。在派发处置网上群众投诉案件上先后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形式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