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民自治工作总结乡镇村民自治工作总结“村民自治”的提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整理了乡镇村民自治的工作总结给大家参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工作,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的进程。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民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镇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思路,紧扣依法治村、村民自治的主题,抓住“四民主、两公开”这个关键,广泛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本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进了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全镇X个村委会,X个村民小组全部开展了依法治村、村民自治工作,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现将我镇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一、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主要做法。1、高度重视,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东华镇在《依法治镇工作规划》、《普法工作意见》中,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镇党委政府把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写进全镇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意见,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并及时调整充实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基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镇各村委会建立健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了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民政部门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两委”班子自身建设为突破口,加大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力度。司法行政机关以“送法下乡进村入户到人”为切入点,加大了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纪委、组织、宣传、民政、司法、农业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合力与基础,保障和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