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概况1、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特性一谈“信访”,我们首先就会想到县信访局接待大厅络绎不绝的上访人,想到我县的一些上访老户。其实,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与上述信访有一定的联系,但有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访业务的职能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专门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专门监督执纪的重要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所遵循的法规依据、任务职责、受理范围、处理程序、要求、手段等方面与其他信访有很大的不同,具有职能性;二是反映问题的集中性。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绝大多数涉及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和控告,绝大多数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三是处理程序的法制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涉及对人的处理,所以必须依据党章、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来处理。2、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县纪委近几年接待的来访中,有30%以上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源于一些干部群众对信访受理范围分辨不清。早在1985年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出台了《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1994年又进行了修订,对信访归口受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这个文件,群众的任何诉求都能在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中找到一个受理单位都能一一对应去落实解决。反映林业问题有林业局、土地问题有土地局、打架问题有公安局、工资问题由人事局,入党问题有组织部,选举资格问题有民政局和人大等等,各单位都有信访,都根据自己的职能有自己的受理范围。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机构,所以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也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性质有自己具体的受理范围,不是所有信访问题都管。当然,我们是党的机关,要比其他机关管得多一些,宽一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受理范围分两个方面讲,一是从内容上讲,受理对党员或党组织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违反政纪行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