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X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X省农业厅、X省国土资源厅、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X农综〔20XX〕165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80号)有关要求,XX县于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清理整治基本情况(一)清查基本情况XX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XXXX个,占地总面积XXXX亩。其中,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X亩;连栋温室XX个、面积XX亩;日光温室X个、面积X亩;其他类型大棚X个、面积XX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X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XX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X亩。(二)图斑核查情况XX督察局下发XX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XX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XXX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XX个,总面积X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X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XX亩,占用耕地面积XX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XX宗,XX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三)整治情况XX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X亩、基本农田面积XX亩。XX督察局下发2宗,20XX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1.XX迎达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XX迎达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XX督察局下发图斑为XX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XX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2.XXXX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业主X明大XX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X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XXX)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