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常见错误分析及对策公文常见错误分析及对策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处理公务、管理事务的一种书面文字工具。其重要特点就是行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对于公文格式,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格式》),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央办公厅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但是不少单位和部门制发文件,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去做,而是各行其是,制发文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造成公文格式的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公正性。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文的质量和效能,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存在的问题(一)文种使用乱。一是生造文种。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办法》所确定的公文文种共有13类14种,即:命名、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除此之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通知\"的\"附件\"行文。例如,《关于××市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费分期缴费的具体操作规定》、《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说明》等,这里的\"操作规定\"、\"说明\"均不应作为文种使用,可以改成《××关于印发市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费分期缴费的具体操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条例\"、\"规定\"、\"办法\"、\"总结\"、\"计划\"等,有的甚至把\"安排\"、\"要点\"、\"细则\"这些既不是公文文种又不是应用文体种类的东西常常作为公文文种直接行文,都是错误的。(二)混用文种。常见的是把相近的\"请示\"和\"报告\"两种文种张冠李戴。例如:《××关于批准成立××学会的报告》,《××关于元旦文艺联欢会所需经费的报告》。两个标题内容十分明确,就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这类报告,只要把情况汇报、反映清楚即可,目的是让上级和领导了解发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做到心中有数,不需要回复;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需要回复,两者在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有时也存在\"请示\"和\"函\"混用。《办法》规定: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