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问题整改报告范文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汇报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问题整改报告范文人社局从20xx年开始,根据组通字【20xx】x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关于《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问答(一)》的有关要求,共审核档案xx卷,其中:补充材料x卷;涂改档案x卷;信息记载不一致x卷,已于20xx年年底完成了全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人社部门代管的全旗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工作,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材料短缺。部分档案中无1988年干部履历表、丢失入党志愿书、退伍人员党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材料、职称申报表等。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原单位存在的,须有现单位证明材料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意见;原单位不存在的,须有现单位证明材料和上级党组织(是指分管本人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机关党委)审查意见并盖公章入档案,因此类档案不能与收集的其它缺少材料同步收集、整理、入档,所以存在拖延时间和多次翻阅档案等难题。(二)从企业转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无法补齐企业年度考核登记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特别是从异地调入我旗国企工作人员,因原始档案不健全,无法认定工龄。(三)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干部档案里无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并无法查询,给审核工作带来了难度。如苏木镇机构改革前个人档案中的入党志愿书、退伍军人入党志愿书、职称审批表。二、主要做法(一)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加强学习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准确认定工作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深入研学《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关于《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问答(一)》等业务书籍,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二)加强专项审核工作为了确保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结果真实与准确、保证干部档案与原始依据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杜绝审核档案材料造假等问题,我局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关于《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问答(一)》的有关要求,对档案初审中发现的信息不一致问题,采取派专人到公安局核实、到本人原籍派出所查找户籍底册、与本人谈话、本人向组织说明等方式,进行重新认定。对档案材料涂改较为严重、经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及时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