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及干部调动的烦恼机构改革,及干部调动的烦恼当下,有些朋友从各种途径了解到,不同层级不同地区都有编制冻结的信息。他们的心情,比较焦虑,比较烦恼,比较低落。因为他们正处于干部调动的进行时,非常担心因为编制冻结导致程序中断。其中,有一位朋友问:“这次机构改革,地方是否已经冻结编制?”我的回答:“据我了解,我所在的地区已经暂停干部提拔。同时,涉改部门的编制,也已经冻结。当然,仅限我所了解的范围。”然后,这位朋友就接着问我:“那干部调动怎么办?”因为干部调动涉及到比较多的环节,于是,我向他详细了解情况。原来,他前段时间,在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前参加商调,成为珠三角某市某部门的拟转任人选,即从非珠三角地区区直部门,拟转任至珠三角地区某市的市直部门。前期,经过面谈了解、考察、审核档案,珠三角某市直单位确定他为拟转任人选。并在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等程序的基础上,向他的单位发出了《商调函》。估计,下一步就是调出单位征求所在区委组织部门意见后,出具《复函》给调入单位。目前,该读者的档案已经寄到了珠三角某市直单位,但是,他现所在区委组织部门不愿意放人。所以,现在他的处境尴尬了。他的干部人事档案已经转递到珠三角某市直部门,但是他所在非珠地区的组织部门不同意放人。真的十分尴尬。我估计这一类调动程序走到一大半,突然中止暂停的真不少。这位读者接着问我:“如何是好?”我说:“找有关负责人,好好聊聊,好好沟通。”在我看来,这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找该项工作的负责人沟通。其实,站在调出单位所在的组织部门角度,他是完全有理由暂停一切干部人事变动。即使没有上级具体明文规定,这也是符合政策精神的,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当然,如果组织部门同意放人,同样也说得通。因为这项干部转任工作已经进入到最后一步。只要调出的组织部门同意,他所在的单位发出《复函》。接收的组织部门,一旦收到对方的同意《复函》,就可以开具介绍信,接收这位转任的干部。这项商调工作(转任工作),是在机构改革之前就发生并正在进行。而所商调的职位职数编制,早就锁定用于商调。大体来说,就算继续办理调出和调入手续(公务员转任),也没有违反规定。当然,各地组织部门有组织部门的考量,或许有各种因素。比如,等待上级统一口径(省级、市级),看看此类情况如何处理。我相信,不管在哪里,都不会因为小小一件公务员转任的事情,故意去阻挡刁难一名小小的干部。因为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