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某县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度某县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政法干警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政法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经县委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的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务实、执法规范、司法公正、服务优良、精神振奋的政法铁军。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县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副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成员:县直政法单位分管政工人事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委政法委,***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县直政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三、整顿重点紧密结合政法系统实际,重点排查整治政法队伍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纪律、担当作为、执法执纪等方面的存在问题。(一)政治不过硬方面。理想信念缺失、党性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思想滑坡、信念动摇,面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不愿斗争;不讲政治、不讲大局、不讲规矩,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推进缓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二)司法不廉洁方面。接受或索要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钱物、纪念品、有价证券;挪用、截留、私分或侵吞案款、诉讼费用;接受、索要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利用案件敲诈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其他不当利益等;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充当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线人”,为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办案机密;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冷、硬、横、推等问题。(三)执法不严格方面。有案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