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调整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播送电影电视总局的安排,“鑫诺3号〞和“中星6b〞卫星已经分别于6月1日和7月6日发射成功并交付使用,8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转星调整工作。按照市播送电视局下发的市卫星播送电视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转星调整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任务地面接收调整任务:将全区原接受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亚太2r、中卫1号和鑫诺1号共6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中星6b和鑫诺3号两颗专用卫星(原鑫诺1号局部节目转至亚太6号传输)。包括:播送电视系统内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前端及“村村通〞工程的地面接收设备;播送电视系统外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地面接收设施;其他个人用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小学远程教育;局部系统外未掌握的社会用户。二、工作原那么(一)明确任务,不留死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整任务。(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以属地管理为主,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不管播送电视系统内还是系统外,不管XX县区还是农村,凡接收原6颗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设施,都要进行调整。要针对播送电视系统内外、XX县区和农村卫星接收设施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实施方案。三、工作安排(一)转星时间安排。转星调整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农村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整工作量大,新旧卫星并发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4日。(二)播送电视系统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区播送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播送电视局总负责,各乡镇播送站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区播送电视局牵头,8月18日前各单位将调整进度上报区播送电视局。(三)播送电视系统外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播送电视系统外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厂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等各系统、各部门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播送电视局和各乡镇(街道)播送站牵头,区旅游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由各单位具体实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小学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等数据播送节目的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文体局等相关部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