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关于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委、区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以来,全局各党支部和广阔党员紧扣科学开展主题,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稳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开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开展;对于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为民造福、为党增光,稳固党的执政根底,扩大党的群众根底;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效劳“全面赶超、跨越开展,实现五年大变样〞的工作大局、效劳本单位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全局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开展持续上水平,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扩大、长高、转型、提升、和谐〞等五大工作重点,以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为价值取向,以推动科学开展、构建“活力、富裕、宜居、幸福、平安〞为主题,以弘扬“十大作风〞、争做先锋为载体,以创立先锋党组织、争领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坚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