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多元化矛盾调解新思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突出乡镇(街道)调委会骨干作用,建立起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个。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及时调整、充实、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x个。横向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指导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x个,鼓励引导以人民调解能手个人名义命名的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x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全面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二、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成效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称号。“枫桥经验”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我市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进一步提升调解预防工作质效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积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纠纷排查网络,实行矛盾纠纷“日排查、周上报、月研判”排查化解制度,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及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以土地承包、邻里关系、婚姻恋爱、劳务欠薪、民间借贷等高发纠纷为重点,深入重点地点摸排重点对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全身心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二)进一步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格局按照“部门联动、多元化解、和谐共治”的工作思路,在市级层面,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化”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平台,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资源。健全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实现协同调解和信息共享,逐步形成领导有力、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按照“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