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教务处管理制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XX市学籍管理暂行方法和XX县区学籍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进行数据管理。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务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那么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标准、整齐、易查找。如有丧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七、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蛀等平安工作。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标准学籍管理,特制定坪山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方法。一、学籍(一)、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许入校学习,取得学籍,学校发给学生证。(二)、新生被录取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注册者,不保存入学资格。如因病或特殊情况,经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批准,可以保存入学资格一年,保第2页共12页存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学生在甲地学校参参加学考试录取后,因家长调至乙地,学生必须随行,征得乙地学校同意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审批后,可将该生的录取证明和成绩等介绍到乙地学校入学。(三)、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转学。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我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转学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生的档案和学籍表,由本校转给转入学校或经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带到转入学校。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那么。转学均限于高一年级下学期和高二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