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市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标准有序运行、职责权利明确的校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平安,从而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标准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2223)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加强我市校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校车管理的认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为广阔青少年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平安、健康、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标准校车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平安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开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带着对广阔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标准和加强校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努力解决广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推进辽北新兴中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开原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建立严格的校车审批制度校车由教育、交通运管和交警等部门和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校车的审批遵循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交警批准办理许可、交通核准运营资质的程序。我市采取个人投资的模式进行经营,凡新上的校车必须到交警、交通运管机构办理手续。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统一〞,凡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从事校车营运。1.统一审批标准。校车必须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平安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客车。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平安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2.统一外观标识。校车的车体外观标识、驾驶人标识和乘务人员标识要统一。其中,车体外观标识式样由交警大队制定,驾驶人标识、乘务人员标识式样由交通局制定。3.统一检验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的校车管理档案。有关部门第2页共4页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每月对校车进行两次以上平安稽查,每年定期对校车进行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严把校车资格准入关。4.统一驾驶人教育。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校车驾驶人实行统一资格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交通平安集中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校车行驶区间和车内空间,对驾驶人及学生进行道德法制等方面素质教育。三、明确校车的运输经营范围校车是指收取学生一定的乘车费用,主要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专用车辆。但考虑到校车的经营本钱,保证校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