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教育馆课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和根底教育开展需要,标准和完善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可持续开展,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方法和中央电教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方法(修订),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以全省根底教育系统管理者、研究者、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为主体;倡导竞争,择优立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的各类课题。第二章组织第四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其下设“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办事地点设在XX省电化教育馆研究科。“省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发布相关课题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方法;审核各级各类课题,遴选重要课题向中央电教馆推荐;决策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开展。“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课题规划实施;管理省内各级各类相关课题;组织学术交流、推广科研成果等。第五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供学术咨询、指导课题实施。其成员由“省课题领导小组〞聘请。第六条各市电化教育馆可以参照本方法设立相应部门,与“省课题领导小组〞、“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建立相关业务联系。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第七条根据XX省电化教育馆发布的XX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设立“重点课题〞。列入重点课题的,“省课题领导小组〞向中央电教馆推荐立项。重要工作课题和重要工程课题可根据需要,经“省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第八条“十一五〞期间,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审核和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工作课题或重要工程课题经“省课题领导小组〞与中央电教馆相关部门磋商后,随时组织申报推荐评审。第九条“十一五〞期间,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选题原那么:为根底教育开展和课程改革效劳,以根底教育改革开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关注根底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实证性推广性研究。提倡创新,防止低水平重复。第四章申报和立项评审第十条“十一五〞现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