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效劳协议书定义及解释1.定义以下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a)工程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效劳协议书。(b)效劳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效劳,包括正常效劳、附加效劳和额外效劳。(c)工程是相为完成工程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效劳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效劳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效劳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效劳)、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j)当地货币(lc)是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2.解释第2页共11页(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局部。(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监理工程师的义务3.效劳范围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工程有关的效劳。效劳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效劳(a)正常的效劳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b)附加的效劳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效劳的那类效劳。(c)额外的效劳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效劳。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b)当效劳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那么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