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念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景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展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现状及问题2.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内容和现状2.1.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内容2.1.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现状2.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2.2.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滞后2.2.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不全面2.2.3管理和监督不标准2.2.4异地就医机制不合理2.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法律性质不明确2.2.6法律责任的缺失4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体系构成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具体内容的设想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统帐结合,分级管理;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那么,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22年2023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2223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根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23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根底上提高60元,到达380元。第2页共32页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为我国农民(农业户口)建立的治病就医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农民获得根本卫生效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最初的治理,为不兴旺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提供了范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开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