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村民自治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和必要保障。实行村民自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开展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突出问题,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开展及其深化。关键词:村民自治;问题;对策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和必要保障。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阔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一项根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1村民自治的开展历程村民自治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农村的组织和管理出现松散现象,治安状况恶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创设了村民委员会这一新的组织形式。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国家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1982年修改宪法时,把“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写进了宪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了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之后,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1992年民政部与司法部等部委召开“章丘会议〞,总结经验,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内容。民政部把村民自治活动概括为“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村民自治的根本内容即“四个民主〞首次写进了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成为标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2022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容。2022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为村民自治的进一步深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从此,村民自治的道路越走越宽阔。2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2.1选举制度存在弊端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再是由党组织和上级直接确定,而是由村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确定。村委会的海选和公开竞争已经成为农村民主选举的开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还不完善,法制也不健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如何提名候选人,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