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法律职业共同体|202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政法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力推行法律职业化,其最高成就为统一法官、检察官、律师之职业准入,于2001年设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2023年以来,随着最高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领导者的新旧更替,中国司法政策开始改变。法律职业化未竞其功,法律群众化的号角已经吹起。尽管中国的律师数量在2022年就到达了13万,但他们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中城市,其中北京的律师就有1.3万多人,占全国律师人数的1/10左右。根据司法部披露的数字,我国直到2022年仍然有206个县没有一个律师,而在那些有律师分布的县市中,绝大局部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开在县城或者市区。为解决基层尤其是中西部法律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又红又专的标准,有关部门去年录取了几千名部队转业干部和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在几大政法院校开始培训。他们学成毕业后,将直接奔赴中西部地区的公检法机关。据媒体的相关报道,“培养纪律性强和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政法干部,是此次招录改革的重要目标〞。法律从业者的教育背景之参差多样,一如中国目前法学学位之混乱。而这一新的政法干部培训方案更进一步导致中国未来法律人教育背景之复杂,它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中国司法生态的影响都需要进一步评估。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想与现实当下中国法律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隔膜仍然相当明显,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之间也往往凿枘不投,冰火两重天。法律职业共同体,仍然只是学者以满腔热情所作的一厢情愿的呼吁而已。中国长期以来属于制定法国家,判例法的传统相对微弱,法官无权造法。法理学说并不是法律的正式渊源,也不能作为论据应用。法学家更热衷于国家立法活动,通过一般性规那么来管理社会。但法学家对司法实践的参与有限,没有通过法律学说促进法律进步的传统,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学理论的开展相对来说也不甚关心,这种双向的漠然既阻碍了通过具体个案进行试验从而纠正社会政策错误的可能,也导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无法形成。法官在中国社会远没有成为一种广泛受到社会尊重的职业。与此相反,司法腐败问题病入膏肓,一般民众提起司法腐败无不有切肤之痛,司法有限的权威得以进一步地损耗。深圳中院、武汉中院和湖南高院等地方出现的腐败“窝案〞现引发了民众对司法的普遍质疑,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大法官的落马意味着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一些法律专家学者的发言因有为权势者辩护之嫌而陷入饱受攻击的境地,而局部律师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