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卷第2期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63No.22023年3月JournalofHenanUniversity(SocialSciences)Mar.202319世纪初东亚话语体系刍议———基于《使琉球记》《琉馆笔谈》《燕台再游录》的考察王勇(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00)摘要:在近代东亚国际关系从“朝贡体系”向“条约体系”转型过程中,东亚外交话语体系依然奉汉文为尊。《使琉球记》《琉馆笔谈》《燕台再游录》等三种东亚使行录资料,生动而又具体地展现了清朝册封副使李鼎元、琉球文人外交官杨文凤、日本汉学家石冢崔高、朝鲜燕行使柳得恭等人“以笔代舌”的跨国交流与沉默外交,勾勒出空间范围涵盖北京、福建、琉球、台湾、萨摩等地的近代东亚外交生动画卷,廓清了首部中琉辞书《球雅》的来龙去脉。19世纪中后期“汉文”上升为近代条约的外交话语体系,彰显了汉字持久辐射力与国际影响力。关键词:汉文笔谈;东亚外交;话语体系;行使录中图分类号:G1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42(2023)02-0123-06收稿日期:2022̄11̄2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日合作版《中日文化交流史丛书》”(17ZDA227)阶段性成果;河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外语+国际关系+世界史”高素质涉外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2021JGLX013)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王勇(1956—),男,浙江平湖人,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一、近代东亚条约的话语体系纵观19世纪东亚大势,西方列国强势渗入各国,日本帝国强势崛起,宗藩制度趋于崩溃,东亚格局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1871年,中日之间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标志着东亚国际关系从“朝贡体系”转型为“条约体系”。尽管如此,汉字文化圈影响力尚存,东亚外交话语体系依然奉汉文为尊。《中日修好条规》第六款规定:嗣后两国往来公文,中国用汉文,日本国用日本文,须副以译汉文,或只用汉文,亦从其便。按照这个条款,中日两国签约之后的往来文书一概使用“汉文”,如果日本方面使用“日本文”的话,必须附上“译汉文”。这项规定看似有点“语言霸权”,实则是遵循东亚外交话语惯例。1875年,日本派遣“云阳号”等3艘兵舰侵扰朝鲜江华岛一带,遭遇朝鲜守军激烈抵抗,史称“江华岛事件”(或称“云阳号事件”)。1876年2月26日,日本以此为借口,迫使朝鲜签订《江华条约》(又称《日朝修好条规》或《丙子修好条约》)。虽然此条约对朝鲜含有诸多不平等内容,但双方认同外交话语遵循使用汉文的惯例。即《江华条约》第三款规定:嗣后两国往来公文,日本用其国文,自今十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