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大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教技[20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方法的根底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响我部。教育部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国家组织高水平根底研究和应用根底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开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开展及国家平安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方案单列,与院、系平行。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开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第2页共9页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开展。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开展。2.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3.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4.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5.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6.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7.拨发、配套有关经费。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开展规划。2.组织地方高等学校申请重点实验室立项,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并指导运行和管理组织编报建设申请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