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平安责任书学生乘车平安责任书签订三方:学校、车主、学生家长为解决局部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平安,防止发生交通平安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由所乘学生的家长意愿,自己乘租,纯属家长个人行为,不属学校租用。如发生交通平安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平安要求或无平安保障的车辆。三、.学生上下车指定地点由三方确定,上下车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学校变更作息时间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与车主,家长必须按时将学生送达指定地点,由车主按时进行接送,双方均不得提前或延迟,否那么应承担相应责任。四、车主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平安接送学生。不得超载。不得超速。不得出现任何过失。否那么由此引起的责任事故由车主全部负担。五、学校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交通平安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那么,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前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不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1六、学校和家长必须向学生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和学校,及时解决。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平安隐患。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4、驾驶员酒后驾驶。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平安隐患的情况。七、驾驶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交通、学校等部门的检查。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学生乘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三方均应认真遵守。学校:大同司小学(盖章)车主签字:家长代表签字:大同司小学二0一四年二月2